武汉理工大学土木工程与建筑学院
201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方案
根据《2015年武汉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要求》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硕士研究生初试考生上线情况,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2015年硕士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顺利完成。经学院研究决定,现将我院硕士研究生复试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复试领导小组
组 长:夏元友 刘沐宇
副组长:张季如 田禾 李新平
成 员:蒲武川 康俊涛 芮瑞 王军武 李孟 任志刚 王晓 彭恺
秘 书:胡泳
二、复试分数线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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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代码
|
专业或领域名称
|
总分
|
单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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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
|
外国语
|
业务课一
|
业务课二
|
1
|
081300
|
建筑学
|
280
|
50
|
40
|
90
|
90
|
2
|
083300
|
城乡规划学
|
308
|
50
|
40
|
90
|
90
|
3
|
081400
|
土木
工程
|
01岩土工程
|
282
|
45
|
39
|
75
|
82
|
4
|
02结构工程
|
317
|
国家线
|
47
|
80
|
83
|
5
|
03防灾减灾工程及防护工程
|
317
|
国家线
|
47
|
80
|
83
|
6
|
04桥梁与隧道工程
|
352
|
45
|
45
|
100
|
100
|
7
|
05市政工程
|
305
|
60
|
45
|
68
|
110
|
8
|
06供热、供燃气、通风及空调工程
|
国家线
|
国家线
|
国家线
|
国家线
|
国家线
|
9
|
07土木工程建造与管理
|
315
|
55
|
55
|
90
|
90
|
10
|
085213
|
建筑与土木工程
|
305
|
国家线
|
52
|
国家线
|
国家线
|
10
|
125600
|
工程管理
|
总分和单科复试线均为国家线
|
11
|
085100
|
建筑学专业学位
|
295
|
55
|
45
|
85
|
9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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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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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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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招生计划、拟接收调剂专业及人数
序号
|
专业代码
|
专业或领域名称
|
招生人数
|
拟接受调剂人数及说明
|
|
|
1
|
081300
|
建筑学
|
7
|
无调剂名额
|
|
2
|
083300
|
城乡规划学
|
2
|
|
3
|
081400
|
土木
工程
|
01岩土工程
|
14
|
对生源充足的专业,拟调剂生源为凡本科毕业于部属“211”及“985”学校,第一志愿报考“985”高校或中科院的学术型研究生,报考专业与我院相关专业相近,初试成绩达到拟调入专业复试线,可申请调剂,参加拟调入专业的复试;
对生源不足的专业,拟调剂生源可扩大至本科毕业于部属“211”及以上学校,第一志愿报考我院其它专业学术型研究生,初试成绩达到拟调入专业复试线。
我院接受不超过30名此类考生参加复试,调剂申请人数多于30人时,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名单。
各专业接收调剂生的总数不超过20人。
|
|
4
|
02结构工程
|
40
|
|
5
|
03防灾减灾工程及防护工程
|
|
6
|
04桥梁与隧道工程
|
2
|
|
7
|
05市政工程
|
4
|
|
8
|
06供热、供燃气、
通风及空调工程
|
1
|
|
9
|
07土木工程建造与管理
|
7
|
|
10
|
085213
|
建筑与土木工程
|
89
|
凡本科毕业于部属“211”及“985”学校,第一志愿报考“985”高校或中科院的学术型和专业型研究生,报考专业与我院相关专业相近,且初试成绩达到相近专业型硕士复试线的相关考生,可以申请调剂到相近专业参加专业型硕士复试;
第一志愿报考我院各专业的学术型研究生,且初试成绩达到相近专业型硕士复试线的相关考生,可以申请调剂到相近专业参加专业型硕士复试。
我院接受不超过30名此类考生参加复试,调剂申请人数多于30人时,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名单。
各专业接收调剂生的总数不超过20人。
|
|
11
|
085100
|
建筑学专业学位
|
8
|
|
12
|
125600
|
工程管理
|
7
|
无调剂名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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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1)招生人数不含“推免生”、“单独考试”、“强军计划”和“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实际录取人数以复试后公布的拟录取结果为准。
(2)根据2015年生源情况,我院部分专业接收调剂考生。调剂考生经复试后择优录取。所有申请调剂的考生均需填写《武汉理工大学2015年硕士研究生调剂申请表》(可在校研究生院网站下载),考生本人或委托他人在3月20日16:00点前将《武汉理工大学2015年硕士研究生调剂申请表》交我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东教213)。
(3)我院负责对第一志愿未报考武汉理工大学的调剂考生进行资格审核,经审查合格的考生方可参加我院组织的统一复试。
四、复试资格审核
根据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所有拟参加复试的考生根据本人情况,携带以下证明材料原件参加复试:
1、所有武汉理工大学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考生须携带准考证、二代身份证、学生证、所在学院开具的学籍证明;
2、所有非武汉理工大学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考生须携带准考证、二代身份证、学生证、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开具的学籍证明;
3、所有往届普通全日制本、专科毕业考生须携带准考证、二代身份证、毕业证;
4、所有成人本科、自考本科、网络本科应届毕业考生须携带准考证、二代身份证、学生证、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开具的学籍证明;
5、所有获境外学历或学位证书考生须携带准考证、二代身份证和毕业证及教育部留学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原件。
资格审查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复试资格;证明材料不齐全,取消复试资格;提供虚******明材料取消复试、录取资格,并追究相应违纪、违法责任。
五、复试内容、方式、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复试内容主要考核考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专业素质和能力及外语听说能力。考核方式为笔试和面试。
(二)应届考生复试时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参加笔试和面试。往届考生复试时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的原件参加笔试和面试。
(三)复试考生如果有科研成果、设计作品、竞赛获奖或发表论文等,应带相关证明材料,在面试时交主考老师。
(四)推荐免试研究生不参加复试。
(五)不按规定时间参加复试的考生,将视作自动放弃复试资格,该生复试成绩为零,不予录取。
(六)复试程序及安排如下表:
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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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及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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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9日
8:30~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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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报到及资格审查:考生到我院会议室(东教216)报到,进行复试资格审查。复试费为100元/生,由学院凭校财务收据统一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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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9 日
19:00~2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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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专业素质和能力考核。采取笔试的方式进行,内容涵盖该学科(专业)本科主干课程(具体另详),重点考核考生是否具备系统的专业知识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该项考核满分100分,考核成绩大于等于60分为合格。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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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30 日
8:00~12:00
14:00~18:00
3月31日
8:00~12:00
14:0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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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综合素质和能力、外语听说能力考核。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核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理论的综合应用能力、沟通及表达能力,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能力和心理健康情况;外语听说主要考核考生结合本专业的外语实际应用能力。该项考核满分100分。其中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作量化计入复试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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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30日
19:00~2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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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同等学力的考生加试课程。同等学力(高职高专、本科结业、成人应届本科、自考应届本科、网络应届本科)的考生必须加试本专业大学本科两门主干课程,每门课程满分为100分,考生成绩大于等于60分为合格。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加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加试地点:东教212(院图书分馆)。报考MEM的同等学力考生可不加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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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30 日
8:00~11:00
13:00~16:30
3月31日
8:00~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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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体检:考生持本人身份证到校医院(西院)参加体检。因30号体检人数较多,请大家尽量31号参加体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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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3日
18:00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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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确定复试成绩,公示成绩及拟录取结果。复试总成绩=(专业素质和能力考核成绩)×70%+(综合素质和能力、外语听说能力考核成绩)×30%(土木工程、建筑与土木工程、工程管理专业);复试总成绩=(专业素质和能力考核成绩)×30%+(综合素质和能力、外语听说能力考核成绩)×70%(建筑学、建筑学专业学位);复试总成绩=(专业素质和能力考核成绩)×40%+(综合素质和能力、外语听说能力考核成绩)×60%(城乡规划学专业);满分为100分。不按规定时间报到参加复试的考生,将视作自动放弃复试资格,该生复试成绩为零,不予录取。
学院网站公示录取总成绩、拟录取结果及奖学金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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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 16 日
15:00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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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拟录取名单提交:拟录取名单及录取总成绩、奖学金等级等上报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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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复试地点及笔试科目名称
专业(专业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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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试科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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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试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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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试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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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学
建筑学专业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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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快题设计及论述题(3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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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教四楼403、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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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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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规划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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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规划快题设计(3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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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木工程
(岩土工程)
(结构工程)
(桥梁与隧道工程)
(防灾减灾工程及防护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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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英语
土力学
基础工程
结构力学
混凝土结构设计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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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教合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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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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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木工程
(市政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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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水工程
排水工程
建筑给排水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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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教合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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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行通知
|
土木工程
(供热、供燃气、通风及空调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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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热学
流体力学
暖通空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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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教合五
|
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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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木工程
(土木工程建造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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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经济学
工程合同管理
工程估价
工程项目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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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教合五
|
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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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与土木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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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土木工程(岩土工程、结构工程、桥梁与隧道工程、防灾减灾工程及防护工程)、市政工程、供热供燃气通风及空调工程专业方向的笔试课程中任选其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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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教合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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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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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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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经济学
工程合同管理
工程估价
工程项目管理
|
东教合五
|
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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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凡报考建筑与土木工程专业领域的考生,需在报到时选择拟参加笔试课程的名称,并按时赴相应地点参加笔试。未提前选择拟参加笔试课程名称的考生将取消其笔试资格。
七、录取总成绩的计算方法及录取规则
(一)考生录取总成绩的排名按以下公式计算:
(1) 参加二门国家统考科目的各专业考生录取总成绩计算方法:录取总成绩=[(初试统考科目成绩之和)/2]×20%+[(初试自命题科目成绩之和)/3]×30%+复试成绩×50%;
(2) 参加三门国家统考科目的各专业考生录取总成绩计算方法:录取总成绩=[(初试统考科目成绩之和)/3.5] ×40%+[(初试自命题科目成绩)/1.5]×10%+复试成绩×50%;
(3) 工程管理专业学位考生录取总成绩计算方法:录取总成绩=[(初试统考科目成绩之和)/2.5]×50%+复试成绩×50%;
(二)考生按照录取总成绩的高低排序,在各专业方向或领域的招生计划指标范围内录取。
七、奖学金评定
从2014年开始,每位研究生均须缴纳学费,学费以当年当地物价部门审核通过的标准为准。为了积极鼓励和吸引优质生源,我校制定了《武汉理工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体系改革方案(试行)》,主要面向全日制在校研究生设立了卓越奖学金和学业奖学金,完善了我校在读研究生的奖助体系。2015级全日制在校硕士研究生第一学年学业奖学金的标准和比例见下表。
表1:硕士生学业奖学金等级比例如下
学业奖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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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助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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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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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等奖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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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万元/生.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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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计划数的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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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等奖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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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万元/生.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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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计划数的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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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等奖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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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万元/生.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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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计划数的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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