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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学院201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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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经济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安排

根据《武汉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管理办法》及《2015年武汉理工大学硕士生复试工作要求》文件精神,经济学院制定201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安排如下:

一、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魏龙;副组长:陈冬林

成员:康灿华、赵玉林、聂规划、王仁祥、付新平、周军、陶良虎、赵宏中、沈春华

秘书:黄俊、于颖

二、学院复试工作监督小组

组长:沈春华

成员:黄俊、于颖、王炜、吴奇峰

秘书:吴奇峰(兼)

三、复试专业、复试资格线及录取人数

1.复试专业:

学术型:

理论经济学:包括西方经济学、世界经济、企业经济学、人口资源与环境经济学

应用经济学:包括产业经济学、国际贸易学、金融学、数量经济学、区域经济学、财政学、物流经济学、电子商务

专业型:金融、国际商务。

2.各专业复试资格线及预录人数:

 

序号

专业名称

外语

政治

单科(满分

>100分)

总分

拟录人数[1]

学术型

14

1

西方经济学

55

45

80

350

 

 

 

 

14

 

 

 

 

 

 

 

 

 

 

 

2

世界经济

50

45

80

350

3

企业经济学

50

45

80

350

4

人口、资源与环境经济学

50

45

80

350

5

产业经济学

46

45

100

355

6

国际贸易学

50

45

80

350

7

金融学

52

45

100

355

8

区域经济学

46

45

80

355

9

财政学

46

45

80

355

10

数量经济学

50

45

80

350

11

电子商务

50

45

80

350

12

物流经济学

46

45

80

355

专业型

73

(其中MPA45人)

1

金融

45

45

99

335

2

国际商务

45

45

80

335

3

公共管理MPA

国家线

 

 

四、复试时间及地点

1)笔试时间:2015325日(上午)8:30-10:30 

笔试地点:武汉理工大学南湖校区新三教学楼(具体地点见报道时通知) 

2)面试时间:2015325日下午11:00-18:00 (全程录像)

面试地点:武汉理工大学南湖校区新三教学楼(具体地点见报道时通知)

五、复试程序

1.资格审查:

324日下午14:30,考生持本人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到武汉理工大学鉴湖校区鉴四教学楼16楼经济学院参加资格审查。

根据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所有拟参加复试的考生根据本人情况,携带以下证明材料原件参加复试:

(1)所有武汉理工大学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考生须携带准考证、二代身份证、学生证、所在学院开具的学籍证明;

(2)所有非武汉理工大学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考生须携带准考证、二代身份证、学生证、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开具的学籍证明;

(3)所有往届普通全日制本、专科毕业考生须携带准考证、二代身份证、毕业证;

(4)所有武汉理工大学成人应届本科毕业考生须携带准考证、二代身份证、网络(继续)学院学籍科开具的该生已通过成人高考且20157月能准时毕业的学籍证明;

(5)所有非武汉理工大学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的考生须携带准考证、二代身份证、所在学校成人教育管理部门开具的该生已通过成人高考且20157月能准时毕业的学籍证明;

(6)所有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毕业考生须携带准考证、二代身份证和毕业证;

(7)所有获境外学历或学位证书考生须携带准考证、二代身份证和毕业证及教育部留学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原件。

(8)凡是准考证上注明“复试时请出具学历证书认证证明”的考生必须提供学历证书原件及教育部学历认证报告原件或教育部学历认证电子备案表,不能提供者不予复试。

2.缴费、领复试表:

324日下午14:30,资格审查通过后,按规定交纳复试费100/人,领取复试表,到指定地点参加复试。

3.笔试:(详见六)

4.面试:(详见六)

5.体检:具体时间见校园网校医院通知,考生持本人身份证到学校医院参加体检(马房山校区西院,研究生院办公楼背后)。

六、复试内容

1.复试包括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

2.笔试:专业素质和能力(笔试),满分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

1)时间:2015325日上午 8:3010:30

2)地点:武汉理工大学南湖校区新三教学楼

3)内容:主要考核经济学基础理论、专业理论知识、专业分析能力等。

3.面试: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综合素质和能力和外语听说能力。

4.复试成绩计算方法为:复试成绩为复试各环节考核成绩按一定比例折算之和,满分为100分,其中,专业素质和能力考核(笔试)50%、(综合素质和能力考核+外语听说能力考核)占50%。复试成绩达到60分为合格。

5.同等学力(高职高专、本科结业、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的考生需加试本科课程《货币银行学》、《国际贸易概论》(MPA专业除外)。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加试成绩不合格(满分100分,低于60分为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注:综合素质与能力考核、专业素质与能力考核和外语听说能力考核等三项复试内容中任何一项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总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满分100分,低于60分为不合格;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不作为量化计分,考核结果分合格和不合格。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七、录取规则

a)  学术型研究生和金融、国际商务专业型研究生复试结果按照考生“总成绩”排序,在各专业招生计划指标范围内录取。总成绩计算公式为:

总成绩=【初试统考科目成绩之和/3.5】×45% + 【初试自命题科目成绩/1.5】×15% + 复试成绩×40%

b)  公共管理硕士(MPA)研究生复试成绩按考前复试结果认定。

c)  免试推荐研究生按提前录取对待,不参加复试及复试总成绩排序。

d)  其他未参加复试者按自动放弃录取资格处理。

八、调剂生及复试

1.  调剂生源:第一学历为“211”或“985”工程高校的全日制本科应届生或往届毕业生,入学考试报考的第一志愿为“985”工程高校相近专业的考生。

2.  2015年经济学院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一级学科招生专业共接受合格调剂生5名。

3.  申请调剂的考生需填写《武汉理工大学2015年硕士研究生调剂申请表》,于322日下午17:00点前提交到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周日有人值班)。

4.  学院对申请调剂的考生进行择优审核,通过审核后的调剂生按上述程序参加统一复试。

九、指导教师与研究生双向选择

1326日公布具备参加“指导教师与研究生双向选择”资格的考生名单。

2327日至329日考生领取《硕士研究生与指导教师双向选择表》,与导师见面进行双向选择;329日下午18:00以前由指导教师提交签定后的《指导教师与硕士研究生双向选择表》至经济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十、奖学金等级确定

根据《武汉理工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体系改革方案(试行)》的文件精神,2015年考生将按表3规定的比例获得一、二、三等奖学金,每学年评比一次。

免推生第一学年获得一等奖学金。

参加复试被预录取的考生第一学年的奖学金等级按专业分别按考生的“录取总成绩”排名确定。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等级比例如表3所示。

 

3  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等级比例

 

等级

资助额度

比例

一等奖学金

1.2万元/生.年

62

二等奖学金

0.8万元/生.年

42

三等奖学金

0.4万元/生.年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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