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理工大学管理学院统招硕士研究生选择导师相关规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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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战2013年武汉理工大学考研的同学,不少人关心武汉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导师的选择相关问题,现把武汉理工大学管理学院统招硕士研究生选择导师的相关规定分享如下:
一、 选导原则 1、 双向选择; 2、所带学生人数与导师科研经费和研究生工作质量挂钩。 二、 导师科研经费折算方法(限组长经费,以下组长经费均指折算后的经费))
三、 分配的组织工作 管理学院统一领导,各硕士专业点所属系负责实施。各硕士点归属负责单位如下:
四、 封顶人数计算方法 1、 上年度经费大于1万元的新导师,封顶人数为1人。 2、 有组长经费的导师封顶人数为3人。
3、 具体分配方法如下表所示。每个导师的封顶人数按就高不就低原则不重复计算。 4、 上年度组长经费超过20万元,可在管工专业选择学生1人,上年度组长经费超过50万元,可在管工专业选择学生2人,但最后封顶人数不得突破上表规定。 5、 获得国家社科基金或自然科学基金的导师在获批第1年度的封顶人数可增加1人。上年度组长经费超过80万元的导师,或上年度指导的研究生获得湖北省优秀学位论文的导师,封顶人数可增加1人。但合计封顶人数不得超过4人。 6、 对在研究生工作中出现质量事故受到学校或管理学院处分的导师,无理由不支付研究生科研补助的导师,指导的研究生学位论文出现问题而影响管理学院二级目标考核成绩的导师,封顶人数相应减少1人。 五、 选导程序 1、 向学生介绍各导师情况。学生填写《双向选择表》,交表后可离去。 2、按第一志愿分配,导师选择、签字,超过封顶人数的退回。 3、按第二志愿和第三志愿分配。 4、剩余学生尽量按研究方向在没有学生选的导师中分配和调剂。 六、 说明 1、因研究方向所限,虽尽量调剂,但并不一定保证科研经费较少的老师能分到学生。 2、选导结果在分配完后第二天公布,并通知学生和导师。 3、本规定从2012年开始实施。原则上本规定3年不变。 管理学院,201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