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理工大学土木工程与建筑学院2012年考研复试安排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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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12年武汉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要求》、《武汉理工大学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方案》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硕士研究生初试上线考生情况,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认真对待复试工作中的各个环节,把好复试关,对考生负责,确保2012年硕士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顺利完成。经学院研究决定,现将我院硕士研究生复试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复试领导小组 组 长:夏元友 副组长:张季如 张晓寒 二、复试分数线
三、复试资格审查 根据研究生报考条件,参加复试的考生应根据本人情况,携带以下材料参加复试: (一)所有武汉理工大学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的考生,须携带准考证、二代身份证、学生证、所在学院开具的学籍证明。 (二)所有非武汉理工大学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的考生,须携带准考证、二代身份证、学生证、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开具的学籍证明。 (三)所有往届本、专科毕业考生,须携带准考证、二代身份证、毕业证。 (四)所有武汉理工大学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的考生,须携带准考证、二代身份证、网络(继续)学院学籍科开具的该生已通过成人高考且2012年7月能准时毕业的学籍证明。 (五)所有非武汉理工大学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的考生,须携带准考证、二代身份证、所在学校成人教育管理部门开具的该生已通过成人高考且2012年7月能准时毕业的学籍证明。 (六)所有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的考生须携带准考证、二代身份证和自学考试的毕业证。 (七)凡是准考证上注明“复试时请出具学历证书认证证明”的考生,必须提供学历认证书的原件及学历证书原件。 需补办准考证的考生,可提前到校研究生院207室研招办补办。资格审查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复试资格;证明材料不齐全,取消复试资格;提供虚******明材料取消复试、录取资格,并追究相应违纪、违法责任。 四、复试内容、方式、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复试内容主要考核考生的心理素质、综合素质和能力、专业素质和能力及外语能力。考核方式为笔试和面试。 (二)应届考生复试时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参加笔试和面试。往届考生复试时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的原件参加笔试和面试。 (三)复试考生如果有科研成果、设计作品、竞赛获奖或发表论文等,应带相关证明材料,在面试时交主考老师。 (四)推荐免试研究生不参加复试,但需参加心理测试。 (五)复试程序及安排如下表:
五、复试地点及笔试课程名称
六、录取总成绩的计算方法及录取规则 (一)考生录取总成绩的排名按以下公式计算。 (1)建筑学、城乡规划学专业考生录取总成绩计算方法:录取总成绩=[(初试统考科目成绩之和)/2]×25%+[(初试自命题科目成绩之和)/3]×25%+复试成绩×50%。 (2)其它参加三门国家统考科目的各专业考生录取总成绩计算方法:录取总成绩=[(初试统考科目成绩之和)/3.5]×40%+[(初试自命题科目成绩)/1.5]×10%+复试成绩×50%。 (3)工程管理专业学位考生录取总成绩计算方法:录取总成绩=[(初试统考科目成绩之和)/2.5]×50%+复试成绩×50%。 (二)考生按照录取总成绩的高低排序,在各专业招生计划指标范围内录取。 七、奖学金评定 根据《武汉理工大学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方案》的精神,推荐免试生第一学年获一等奖学金,委托培养研究生不享受奖助学金,其他全日制研究生第一学年的奖学金等级,按其录取总成绩排名确定奖学金等级。硕士生奖学金等级比例如下:
八、接受调剂考生的要求 根据2012年生源情况,我院各专业均接收调剂考生。调剂考生经复试后择优录取。 (一)接收第一志愿未报考武汉理工大学的调剂考生,须符合以下要求: (1)考生的第一学历为部属“211”或“985”高校的全日制本科应届生或往届毕业生。 (2)硕士研究生报考的第一志愿为“985”高校。 (3)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成绩符合本人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国家复试线,并且初试成绩须达到申请调剂我院相关专业的复试分数线。 (二)第一志愿报考我院各专业学术型硕士并通过复试线的考生,若愿意调剂到我院专业领域硕士,需提前申请。经复试后一旦未被录取为学术型硕士,即可参加专业领域硕士调剂,择优录取。未提交申请的考生不能调剂至专业领域硕士。 九、接收调剂考生申请的程序 (一)所有申请调剂的考生均需填写《武汉理工大学2012年硕士研究生调剂申请表》(可在校研究生院网站下载),考生本人或委托他人在4月10日前将《武汉理工大学2012年硕士研究生调剂申请表》交我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二)我院负责对第一志愿未报考武汉理工大学的调剂考生进行资格审核,经审查合格的考生方可参加我院组织的统一复试。 如有需要,请致电土木工程与建筑学院研究生办公室咨询,电话: 027—87165906, 谢谢广大考生对我院的支持! 土木工程与建筑学院 2012年4月5日 |